欢迎来到湖州刑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湖州刑事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冯伟律师 冯伟律师,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冯伟律师秉承“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的执业理...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冯伟律师

手机号码:13757277111

邮箱地址:261597851@qq.com

执业证号:13305201210552691

执业律所: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十七层

律师文集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是什么

  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其具有特殊的情节,那么此时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这里又具体分为了法定从轻、减轻处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不同的情况下对应的具体情节不同,那其中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都有哪些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下:

  (一)、犯罪主观方面

  1、 间接故意较直接故意为轻;

  2、 疏忽大意过失较过于自信过失为轻;

  3、 激于义愤的犯罪(非“大义灭亲”的犯罪);

  4、 犯罪目的、动机特殊,反映主观恶性程度较轻的;

  5、 对犯罪无违法性认识的;

  6、 假想防卫;

  7、 假想避险;

  8、 坦白交待罪行的(非自首犯);

  9、 认罪态度较好的。

  (二)、其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 犯罪对社会影响较小、民愤不大的;

  2、 根据当地形势需要从轻处罚的;

  3、 需要从轻处罚的其他酌定情节。

  二、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如下:

  1、醉酒的人犯罪。

  醉酒的人不仅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为人酒后驾驶,不仅在责任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从重处罚。

  但行文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则因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法盲。

  俗话说不知者不怪罪,但并不适用于法律领域。

  在现代社会,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不知法不能减轻责任,“知法犯法”也不会“罪加一等”,否则人们就不会有学法的积极性,反而在触犯法律时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责任。

  我国在对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作出了规定的同时,也对不能予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进行了要求,其中醉酒的人犯罪和法盲犯罪就是不可以从轻处罚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5727711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十七层

Copyright © 2018 www.fw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